简要回答
不离婚,不当然妨碍主张有效婚内财产协议中已经到期的付款义务。
还没有离婚,不当然妨碍要求履行婚内财产协议。关键是:协议是否有效,约定的付款义务是否已经具备履行条件、是否到期。
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,没有把离婚统一设为这类约定的生效前提。对于有效约定中已经到期而未履行的给付义务,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主张履行;能否获支持,仍须审查协议性质、内容和证据。
据报道,900万元案中,法院支持了未付款项。这说明夫妻身份本身并不阻断协议履行争议的司法救济,不意味着所有婚内协议都可以马上追要全部款项。
如果协议写明以离婚等条件触发付款,需要核对条件是否成就;如果分期付款,也要逐笔核对到期情况,不能仅因一期未付,就当然把未来全部款项视为到期。
还要分清两件事:按已有有效协议要钱,与没有这类约定而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,法律基础不同。后者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列明情形限制,不能混用。
准备主张时,先对照协议全文、签署材料、到期安排与付款记录核算争议金额;能协商明确欠款和履行安排的,可先沟通,不必把起诉当成唯一选择。下一集讲,为什么拿到主款,也不代表利息和律师费会一起获支持。
常见问题
不离婚可以要求履行吗?
不离婚,不当然妨碍主张有效婚内财产协议中已到期的付款义务;仍须核对协议性质、内容、履行条件和证据,起诉不等于一定获支持。
